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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sign reads "check door lock" on a gate inside Tochigi prison, Japan's largest women's prison, January 31, 2019. © 2019 Yo Nagaya
  • 日本过度依赖监禁,缺乏足够的替代选项,例如社区服务。
  • 入监服刑女性常遭严重人权侵害,诸如怀孕期间遭戒具拘束,缺乏包括精神医疗在内的医疗保健途径,被任意移送单独隔离监禁,以及戒护人员的言语虐待。
  • 日本应改善监狱条件,并应着手将单纯持有及吸食毒品去罪刑化,同时引进新式非拘禁措施,将监禁作为最后手段。

(东京)-人权观察今天发表报告指出,日本监狱中的女性受刑人经常遭受严重的人权侵害和不当待遇。日本政府应立即实施改革,改善监狱条件,将单纯持有和吸食毒品去罪刑化,并提供监禁以外的替代措施。

报告篇幅76页,题为《‘他们不把我们当人看’:日本女性囚犯遭受的人权侵害》,内容记录许多日本女子监狱内的恶劣条件。政府对女性受刑人的政策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并牴触诸如《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》(通称《曼德拉规则》)等国际标准。监狱当局对怀孕的女性受刑人使用戒具,任意以单独监禁作为一种惩罚形式,对女性受刑人辱骂,剥夺女性受刑人在狱中抚养子女的机会,并且未能提供适足的医疗与精神卫生保健服务。

日本还将许多仅仅持有或使用毒品的女性判刑监禁,却没有确保她们获得物质使用障碍的有效及循证治疗。法官对小额窃盗等轻罪采用替代监禁措施的权力受限,因为日本刑法典并未纳入社区服务等非监禁措施。

“女性在狱中面对的条件固然亟待改善,事实上许多女性受刑人原本就不该受到监禁的惩罚,” 人权观察亚洲区研究专员笠井哲平说。“与其一味依赖监禁来解决犯罪问题,日本应当考虑其他可替代监禁的措施,并逐步将有关毒品的轻微犯罪去罪刑化。”

人权观察从2017年1月到2023年1月在日本各地进行研究,访谈近70人,包括数十名曾入狱女性以及法律和司法改革方面的专家。

日本刑事诉讼法第482条规定,检察官可基于各种原因暂缓执行剥夺自由的刑事判决,包括考量受刑人的年龄、健康和家庭状况。然而,人权观察发现检察官极少引用这条法律,以致最近五年内实际上只有11名女性受刑人的刑期得到暂缓执行。

许多女性被监禁后马上遭到严重的狱中迫害,包括跨性别受刑人受到的不当对待、无法获得适足的医疗及其他基本服务、女性被迫与新生子女分离、以及不分狱中和对外的通信权利遭到过度严格的限制。

日本是多部核心人权公约的缔约国,包括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和《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、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》,两者都关注刑事正义和受刑人处遇。除《曼德拉规则》外,相关的国际准则还包括《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(东京规则)》和《联合国关于女性囚犯待遇和女性罪犯非拘禁措施的规则(曼谷规则)》。人权观察指出,日本现行司法体系和监狱实践违反了前述各部公约的条款,或者牴触相关国际规则与标准。

“在目前条件下导致严重人权侵犯的监禁措施,应当作为最后手段,” 笠井说。“相对地,日本应当采行以人权为本的必要改革,以有效降低女子监狱的收容人数,确保她们的权利受到保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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